精神病的后遗症有什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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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病的后遗症有什么?成都精神病医院医师讲解:精神病指严重的心理障碍,患者的认识、情感、意志、动作行为等心理活动均可出现持久的明显的异常;不能正常的学习、工作、生活;动作行为难以被一般人理解;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,有自杀或攻击、伤害他人的动作行为。精神病是一种复杂的疾病,会带着患者深深地伤害,使患者无法受疾病影响。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些常见的精神病的后遗症,希望可以帮助大家认清自身问题,及时有效的解决病痛折磨。
精神病的后遗症
一、精神病引发结核病:因为精神病病人具有生活懒散、退缩、饮食不主动、孤独少动等症状,常导致营养不良及机体抵抗力差,所以易后遗结核病,如肺结核及肠结核等。
二、精神病引发心脏病:某些抗精神病药物能加重心力衰竭;相反,心脏病可使精神病的治疗受到很大限制。因此,抗精神病药物的使用要视心脏功能情况而定,病人住院后的治疗方案应由有经验的医师制订。
三、精神病引发肝脏疾病:较完善的精神病医院都设有收治结核、肝炎的传染病区,当精神病合并传染性肝炎时,可到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。要指出的是,精神病与传染性肝炎在治疗上存在着很大矛盾。
上面给大家介绍一些精神病的后遗症,不知道大家都记住了吗?要知道精神病十分危险,如果患上这种疾病,一定要抓紧治疗,否则后果严重,会使陷入深深痛苦之中。越早治疗,越有利于疾病的控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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